5
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經初步審定,我單位擬對申請人張立偉因繼承被繼承人于蘭波生前房屋產權的全部份額遺產進行公告:
被繼承人于蘭波和張立偉是原配夫妻, 共生育一名子女:于超。于蘭波于2020年8月26日死亡。死者于蘭波和張立偉共有一處房屋坐落于:
西街42,幢號:93,房號1,建筑面積:59.50平方米,用途:住宅,房權證東字第016189號。
上述房屋回遷兩處房產:
1南湖一號21號樓5單元4002室,用途住宅,建筑面積74.02平方米,吉2022東豐縣不動產權第0006013號。
2南湖一號26號樓4單元1002室,用途住宅,建筑面積72.06平方米,吉2022東豐縣不動產權第0006628號。
于蘭波的父母先于其死亡,于蘭波沒有繼父母、養父母,沒有繼子女、養子女、無非婚生子女。于蘭波生前沒有設定遺囑,未與他人簽訂撫養協議,亦未以任何形式處分該財產。
現于超自愿棄權于蘭波的上述房屋份額繼承權。
綜上于蘭波生前上述房屋產權遺產的全部份額由張立偉一人繼承。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1.8.6.5的規定,現予以公告。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機構。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我機構將予以繼承轉移登記。
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東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東豐縣政務大廳一樓)
聯系方式:6208007 聯系人:劉力
公告單位:東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