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D o n g F e n g . G o v . C n
經初步審定,我單位擬對申請人徐桂榮因繼承被繼承人鄭德軍生前房屋產權的全部份額遺產進行公告:
被繼承人鄭德軍和徐桂榮是原配夫妻, 共生育三名子女:鄭春祥、鄭春芳、鄭春艷。鄭德軍于2018年3月3日因病死亡。死者鄭德軍和徐桂榮共有一處房屋坐落于:
南屯基鎮萬興2組,建筑面積:84平方米,用途:住宅,房屋所有權證:吉房權南字第1335號。集體土地證:集建(90)字第718號。
鄭德軍的父母先于其死亡,鄭德軍沒有繼父母、養父母,沒有繼子女、養子女、無非婚生子女。鄭德軍生前沒有設定遺囑,未與他人簽訂撫養協議,亦未以任何形式處分該財產。
現鄭春祥、鄭春芳、鄭春艷自愿棄權鄭德軍的上述房屋份額繼承權。
綜上鄭德軍生前上述房屋產權遺產的全部份額由徐桂榮一人繼承。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不動產登記操作規范》(試行)1.8.6.5的規定,現予以公告。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機構。逾期無人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我機構將予以繼承轉移登記。
異議書面材料送達地址:東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東豐縣政務大廳一樓)
聯系方式:6208007 聯系人:劉力
公告單位:東豐縣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2年12月7日